宿迁市林业(园林)局行政审批“两集中、两到位”改革工作实施方案
2007-09-12 21:15:29

 

 

宿林发[2007]12

 

宿迁市林业(园林)局行政审批

两集中、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

 

根据市行政审批两集中、两到位改革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实际,现就我局行政审批两集中、两到位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及原则

以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宿迁行政审批两集中、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(宿政办发[2007]132号文件)为依据,以构建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开透明、廉洁高效为行政管理目标,以精简、统一、便民、高效为基本原则,进一步转变职能,促进依法行政,提高办事效率,优化投资环境,建立便捷、高效、优质服务的窗口。

二、机构设置及职能

我局目前共有六项行政许可、核准项目,即木材加工经营许可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、城市园林绿化损坏、挖掘、占用核准和园林绿化资质审批等项目,已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批,已派驻工作人员1人,另有市林业(野保)站负责林木种子生产许可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现场勘察人员1人,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损坏、挖掘、占用核准和园林绿化资质审批现场勘察人员1人。

根据需要,在市林业(园林)局办公室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,将现有派驻市服务中心窗口审批职能、市林业站现场勘察职能归并到行政服务处,人员为上述的已派驻人员及负责核准项目现场勘察人员共3人,统一进驻市服务中心,代表市林业(园林)局负责木材加工经营许可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、城市园林绿化损坏、挖掘、占用核准和园林绿化资质审批等项目许可、核准的项目行政审批工作。

行政服务处负责人实行首席代表制,市林业(园林)局对行政服务处负责人充分授权,原则上实现许可、核准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到位。

三、实施步骤

(一)成立工作机构。成立市林业(园林)局行政审批两集中、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改革工作的领导、方案审定、综合协调、组织实施工作。组长由局长骆敏同志担任,副组长由纪检组长徐绍国同志、副局长周松林同志担任,成员由局办公室、林政处、园林绿化管理处、园林工程处、局财务室、林业(野保)站局、驻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等组成。

(二)时间安排。第一阶段:制定方案阶段,815日前;第二阶段:动员部署阶段,820日前;第三阶段:实施阶段,821—10月底;第四阶段:迎接检查验收阶段,11月上旬。

 

 

 

OO七年八月十五日

 

 
 
作者:办公室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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